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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猫眼”设备网上畅销 可窃视居民家中情形 出售行为是否合法? 律师提示——
记者近来发现,网上竟然在畅销一种叫做“反猫眼观察镜”的窃视东西。假如把它套到家门外的猫眼上,外面的人便可将屋里的状况看得一览无余。
昨天下午,记者随意在网上输入“反猫眼”三个字,与之相关的产品介绍竟然多达上万条,其间有些出售地址就在北京,商家称号中大多有“某某科技公司”或“某某安防设备公司”字样。
从卖家供给的图片看,“反猫眼”监视器约长10厘米,有点类似于单孔小型望远镜,有些还有录像功用,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经对周边人的查询,我们都对立售卖和运用这类产品,理由是这样会侵略公民隐私,并且也易被犯罪分子运用,带来安全隐患。
昨天下午,记者依照网上供给的号码,致电一家坐落中心城区的某科技公司,接电话的男人对记者说:“这是专门为差人抓犯罪嫌疑人时不惊扰屋里的人预备的。安上这个设备,屋里的人就看不到外面的状况了!”
不过,记者又找了别的两家出售者,对方表明:假如记者想买,他们肯定会卖,并且不需要买家供给任何证明。
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律师表明,因为网络出售仍是一种新的营销业态,是在一个虚拟的渠道上进行的,产品自身的问题以及不妥运用产品所引发的问题都不简单找到职责承当者。所以在法令监管上的确存在着一些空白,监督管理的难度也很大。
现在的确有一些商家运用了网络出售监管不完善的实际状况,趁机在其出售行为中打“擦边球”,钻空子,经过网络渠道来出售一些在实体出售中被禁售的产品,如前几年畅销的偷听产品等。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杰以为,“反猫眼”类产品其实是一种侦办产品,但其实购买者大多是私家买主,购买此产品的意图是窃视别人隐私。因而,运用该产品进行窃视的行为人肯定是侵权者。
王杰律师说,现在我国对该种产品尚无禁售规则,有关工商部门也表明他们现在还没有收到“该产品归于违禁品禁止出售”的告诉,但“反猫眼”这类产品显着是侵略别人隐私的产品,是不该揭露出售的。
刘?律师也清晰表明,“反猫眼”类产品破坏了公共秩序和个人权力,特别是个人所享有的安全权力,所以,这种产品的合法性应遭到质疑,不管是网络上仍是在实际中揭露地出售都是不该该的,属应禁售的产品。
王杰律师以为,“反猫眼”类产品归于侦办类的特别产品,出售者的身份应契合严厉的条件,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出售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例如可设专营店出售等。此外,购买者也有必要是特定的人群,如归于侦办机关或具有侦办资历等,而不能谁想买都行。
刘?律师则以为,尽管我国现在尚无相关法令法规对“反猫眼”类产品进行规则,但相关行政部门也应尽到监管职责。比方,工商部门可对运营者的运营资历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有运营安保类器件的相应资质等。
律师以为,网站对在其渠道上出售的产品应尽到合理检查职责,假如有人告发或是有媒体报道,说有商家运用网络渠道出售“反猫眼”类产品,那网站的管理者就应该对此类产品进行检查和禁售。
王杰律师以为,假如此类产品被应用于入室偷盗,则除了行为人自身要承当法令职责外,还要看行为人在购买此产品时与商家是怎样交流的。
假如偷盗者清晰表明是用来窃视的,那商家的出售行为就存在差错,要承当法令职责。但假如网站出售渠道现已尽到了监管职责则不承当职责。如明知商家进行违法出售仍视若无睹,网站要与商家一起承当法令职责,被盗或被抢者也能够要求网站补偿。
相关专家支招说,为了避免家中的“猫眼儿”被人做手脚,您能够在屋内的“猫眼儿”上装置一个小纸框,也可在门上挂一个毛绒玩具,只要将猫眼从里边挡住,让外面看不到屋里就行了。
2024-February-04
2024-Februar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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